高校党委会议制度(4篇)

篇一:高校党委会议制度

  

  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党委召开的会议分为党委会、党委办公会、党委扩大会三种。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有关规定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议事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并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使党委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党委会需对提交的议题做出决定时,应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党委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别同志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党章规定向上级党委反映,但行动上必须认真执行。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党委会充分酝酿协调,集体研究决定。如有特殊事项,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主持党委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可以先行办理,事后要及时向党委会汇报。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党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扯皮、不推诿,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做好分管工作。工作中要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五)坚持务实高效。少开会,开短会。会前准备要充分,会中讨论要集中。既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又要注意议事效率,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六)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选拔干部、评优表彰、工资改革、财务收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要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议事内容

  (一)党委会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审定学校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研究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研究决定纪检、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教代会、离退休人员和学生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以及党员工作。定期听取党委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和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

  4、研究决定学校有关“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研究决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撤并、调整,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问题;研究决定党员和教职工有关奖惩问题以及表彰校级先进和向上级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

  5、审定学校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校办产业等方面改革的基本方案,研究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研究确定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学校发展目标、规划,项目建设以及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形式等重大问题。

  7、审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高级职称以上与科级以上人员的调出调入以及人才吸收、引进、培训、培养计划和规划,学校预决算方案、年度

  基建计划、重大支出项目;招生和毕业生就业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岗位职责划分、工资改革及创收分配方案、住房分配方案等。

  8、听取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通报,研究决定校长办公会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的有关事项。

  9、研究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办公会

  1、听取党委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2、讨论、协调、处理党内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3、讨论酝酿提交党委会的议题,研究、讨论、组织实施党委会决定的学校党的各项工作。

  党委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与党群例会合并召开。

  (三)党委扩大会

  党委扩大会议可以扩大有关党员干部参加,议事内容同党委会。

  三、议事程序及规定

  (一)党委会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若涉及党委成员、列席会议人员本人及其子女、亲属时,本人应回避。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主持。党委副书记、委员出席会议,不是中共党员的校行政领导列席会议。讨论专题问题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议题可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无表决权。该议题研究结束后,有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需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其范围由党委研究决定。会议召开时,事先由校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3、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主办部门提出,要通过充分酝酿、研究,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要事先进行协商,提出可供决策的建议,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分管领导会前对议题应有意向性意见。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对提交议题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请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一般情况下,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将党委会议题以书面形式于会前一日内通知与会人员;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对于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施方案、重要文件以及涉及内容较复杂需作文字说明的议题,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将有关文字材料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4、向党委会汇报议题内容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不得汇报议题以外的其他事项。部门提交的议题由部门负责人汇报。对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党委成员要紧扣主

  题,须发表同意或不同意或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出席的委员要请假,会议决定事项由党委工作部部长、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其通报。

  5、党委会一般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会议决议采取由会议主持人归纳结论经与会党委成员进行表决通过的形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研究干部任免问题时,必须书记、校长、纪委书记都到会,如果原拟干部人选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在以后的党委会上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6、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都要记录备案。会议记录要坚持如实反映会议过程、正确记载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每位党委成员和列席人员的发言作详尽的记载。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会议决议时,要表述明确,语速适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向有关部门传达的由党委会指定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传达。涉及全校性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党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党委会结束后,会议记录应按机要档案管理归档,不得随意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记录时,须报请党委主要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查阅。

  7、在党委会决议实施过程中,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对党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催办、督察,并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决议的落实情况。党委成员按分工认真抓落实。

  (二)党委办公会

  1、参加人员: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由党委职能部门申请,经党委工作部汇总,交党委书记审定。

  3、党委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党委扩大会

  党委扩大会议事程序同党委会。因工作需要,必须请党委成员以外的校领导或部、室、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扩大范围由书记、副书记商定。

  四、会务组织安排

  党委各类会议,一般由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校办公室要把每次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事先向与会人员发出通知,并列入学校会议和活动安排表。要督促有关部门会前准备好相关议题的预案或意见。要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编印会议纪要下发。要向未能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通报会议内容。

  五、决策执行

  (一)党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学校各单位、部门必须执行和服从。如有不同意见,须按组织程序反映。

  (二)党委工作部、校办公室根据授权,负责党委会议决定、决议的督办和协调,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二:高校党委会议制度

  

  大学校委会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委集体领导,提高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委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第一条

  委会议是学校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委会议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

  委会参加人员为校委委员。非委委员的校领导列席会议,负责日常工作的X委副书记一般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委书记可以安排其他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第四条

  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五条

  委会议由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包括:议案收集、议题拟定、制发通知、材料分送以及会议记录、编发纪要等。

  二、会议议事内容

  第六条

  学习并研究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委指示、决定及重大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讨论决定学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站工作、群团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等重大问题。

  第九条

  研究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规划。

  第十条

  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根据上级规定和校长办公会议建议,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及招生就业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人事编制、年度进人计划与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大额资金筹措和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四)学校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资产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方案、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七)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研究部署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讨论决定处、科级干部的职务任免与调动,以及学校对员、干部、教职工的奖惩等。

  第十三条

  研究决定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讨论研究其它需要委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

  三、议题的确定

  第十五条

  委会议的议题严格按照程序确定。需要提交委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校长办公会议提出或者由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委书记审定;也可由校领导直接提出,经委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重要议题会前应在委相关成员之间进行沟通。

  未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委会议一般不予讨论。

  第十六条

  委会议议题由委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拟定《会议报告单》报委书记审定。相关部门应提前2天将拟提交议题及相关材料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报告单》及相关议题材料分送委委员。

  第十七条

  凡提交委会议讨论或研究的重大问题,会前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方案,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有关部门要求在委会议上形成决议的议案,应提前拟好决议草案,供研究时参考。凡情况不清楚,准备不充分,意见不成熟的问题,委会议不予讨论。

  四、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委会议事应按已经确定的议题内容和顺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确需临时动议的议题,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在原定议题议决后,再提出议决。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动议。

篇三:高校党委会议制度

  

  2021年科技大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___科技大学委员__文件

  河科大发〔___〕___号

  关于修订印发《___科技大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___科技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__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___科技大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___科技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___科技大学委员会

  ___年___月___日

  ___科技大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学院党委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普通高等学校基层___工作条例》《___部

  ___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___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以及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都应先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4)讨论研究学院收入分配办法,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以及预算内和预算外大额资金支出。

  (5)讨论研究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办公用房等重要资源的分配办法。

  (6)研究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开展等重大问题方面把好政治关的相关事项。

  (五)研究制定基层党支部的设置、换届和调整方案。

  (六)研究制定“三会一课”、___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实施方案。

  (七)研究决定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研究推荐上级党___表彰的优秀___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___的候选对象,决定学院表彰的优秀___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

  (九)研究决定学院权限内的___以及内设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研究所、科研中心等二级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调整工作;研究确定学院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等事宜。

  (十)研究决定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一)研究决定学院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___有关重要事项。

  (十二)研究其它需要___讨论决策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有关会议__通知、相关材料的准备、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学院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应详实、准确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要形成___。会议记录和___,应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实现___领导的基本形式。凡属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___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___讨论、研究和决定。

  (五)制定学院收入分配办法,决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预算内和预算外大额资金支出。

  (六)研究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办公用房等重要资源的分配办法。

  (七)研究决定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方面把好政治关的相关事项。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及决定,或由有关人员送阅___。

  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难以贯彻落实的,分管领导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或建议提起复议。

  任,书记和院长按分工负领导责任。问责形式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给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学校研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篇四:高校党委会议制度

  

  XXXX大学党委组织部办公会议制度

  为提高办公效率,及时沟通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贯彻学校新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办公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长不在校时由副部长主持),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上报有关部门的工作意见和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等事宜。

  二、提交部办公会研究的议题,部长与副部长先进行交换意见,分管副部长和具体负责同志在会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或论证,并向会议提供方案或相关会议材料。

  三、组织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对部务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认真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校党委分管书记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在会议之外公开发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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